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实现就业,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2013年增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69人。其中: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定向岗位3名)、县医院4名(差额事业单位),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18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应聘限菏泽市户籍或已在我县办理报到手续人员,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201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应聘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人员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财政、会计、审计、金融、统计、税务等财务会计类专业且具有会计证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已在全额单位就业、财政供养的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人员同时提交会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及有关要求,自愿选择填报与本专业相对应招聘职位,本专业无招聘计划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另选其他相应职位报考,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招聘职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巨野籍或在巨野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定向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该计划将用于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考非定向招聘计划,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巨野县古城街191号(县建行营业厅对过县政府院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证件验审、网上查询、档案查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全部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户证明,免收考务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实行封闭式闭卷考试。应聘县直事业单位和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综合写作,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巨野县古城街191号(县建行营业厅对过县政府院内)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核发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分别按各招聘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9月26日上午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标准收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者,按弃权对待。
应聘镇区财务结算中心人员分两个面试组,永丰街道办、开发区、麒麟镇、大义镇、独山镇、谢集镇、柳林镇、营里镇、陶庙镇为第一面试组,凤凰街道办、田桥镇、龙固镇、田庄镇、董官屯镇、章缝镇、太平镇、万丰镇、核桃园镇为第二面试组,应聘镇区财务结算中心进入试讲范围的人员于9月26日下午14:00至17: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巨野县古城街191号(县建行营业厅对过县政府院内)确认信息,填报应聘试讲组别意向,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应聘县直事业单位(县规划局城市规划岗位除外)和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应聘县规划局城市规划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形式,由考官组当场打分,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各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1)特困家庭毕业生;(2)学历层次高者;(3)笔试综合成绩高者;(4)年龄大者。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按该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所报招聘单位或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报县政府批准后聘用。被聘用人员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巨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中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公告由巨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8209917
咨询电话:0530-8311685
详情请登陆: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 ( www.juyersrc.cn)
巨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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