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服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纪律审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根据中心工作需要,拟计划以公开考聘方式招录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计划及专业需求
考聘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员1名、医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人员1名、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人员1名。
如因某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根据其他岗位报考人数调整考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考聘计划。
二、考聘范围
攀枝花市范围内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考聘条件
参加公开考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应在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满2年;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6.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7.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有相关专业的从业经历和相关证书,与考聘岗位适应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8.对于专业技术能力突出、有显著工作实绩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主要承担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纪律审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需要常驻办案点,工作强度大、照顾家里时间少,此次考聘的岗位对男同志更为合适。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止至2017年6月 1日(公告发布第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东区临江路61号506办公室)。
3.报名方式
(1)填报信息。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考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了解考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版,同时报送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市纪委组织部报名。
(3)资格审查。市纪委组织部负责本次考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试
考试按照不同类别岗位分别排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聘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3:1的,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2:1,若达不到2:1的,则调整或取消考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等能力。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2: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办理调动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到进入考察范围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市纪委市监察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试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廉洁攀枝花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1)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的考生,需提供党员或民主党派身份证明(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出具);
因考生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考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此次考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90019 5190020
监督电话:5190042 5190043
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察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