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攀枝花市公安局考调特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特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名额
公开考调名额共15名,具体职位和名额详见《攀枝花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考调特警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考调对象
四川省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二)公开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 1985年2月8日以后出生);
3.试用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身高 170cm 及以上;
6.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8日至2月10日 18:00,报名者登录公安内网访问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电子公告板,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公开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准确如实填写《攀枝花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考调特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JPG格式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大小为20KB以下),发送至互联网邮箱pzhrsc@163.com、公安内网邮箱zzbrsc@gaj.pzh.sc或传真0812-3323364。
报名者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
2.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于2017年2月11日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布。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打印《报名表》两份,供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3.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考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公开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职位考调名额之比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该职位考调名额或调整开考比例。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和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 2017年2月14日至2月15 日到市公安局705室(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 不领取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7年2月16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本人准考证。
1.反恐防暴职位: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手枪精度射击。
总分为100分,每个单项各占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反恐防暴职位专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附件3)。
2.狙击职位:手枪精度射击和步枪精度射击两项。总分为100分,每项各占50%。测试只进行一次。
(1)手枪精度射击
①枪型:64式手枪。
②姿势:立姿。
③距离:25米。
④目标:胸环靶。
⑤时间:3分钟(不含试射时间)。
⑥计算成绩:测试按100分进行计算,使用子弹10发(每位考生考前另外试射3发),以实际命中环数换算成分数作为考试成绩,即100环为100分、99环为99分……依次类推。手枪精度射击的成绩按50%的比例折合计入本职位专业测试成绩。
(2)步枪精度射击
①测试枪型:88式狙击步枪或95式自动步枪(考生自行选择)。
②姿势:卧姿有依托。
③距离:100米。
④目标:步枪专用靶或胸环靶。
⑤时间:5分钟(不含试射时间)。
⑥计算成绩:测试按100分进行计算,使用子弹10发(每位考生考前另外试射3发),以实际命中环数换算成分数作为考试成绩,即100环为100分、99环为99分……依次类推。步枪精度射击的成绩按50%的比例折合计入本职位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及后续工作安排于 2017年2月22日左右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考调职位名额的3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行为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考调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到市公安局700室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人民警察证原件;
3.《报名表》;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印章);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函(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7年2月下旬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2月下旬 ,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考调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安排于 2017年2月下旬或3月初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调单位或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二)公示。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考调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公安内网攀枝花市公安局主页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试行)》要求,考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此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12-3323364、3323703)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公安局纪委(0812-3333212)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