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办和市委组织部同意,攀枝花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
全市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聘计划及职位
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为市妇联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考聘人员为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聘名额1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身份;
2.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时间);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具有转任后即构成有关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17日(工作日时间的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妇联(攀枝花市炳草岗临江路43号6楼),联系方式:3362034 3362351。
3.报名方式:本次考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或者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 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 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攀枝花市妇联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聘计划。笔试由市妇联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则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妇联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妇联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体检
市妇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和体检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市纪委派驻市妇联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3363095
六、本公告由市妇联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攀枝花市妇联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