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平遥古城旅游和交通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创造拴心留人的旅游环境,实现建设“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人员从事公安工作,特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成立招聘领导组。
组 长:肖 平 县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王文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建寰 县财政局第一副局长
赵永红 县卫生和计生局副局长
王晓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志海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成 员:郭清利、李承惠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由张志海兼任,成员由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80名,分别为退伍军人40名,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4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吃苦精神,具备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2、本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后出生)。
3、退伍军人要求身高170cm(含)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要求身高175cm(含)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合同制辅警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1、发布信息:2017年5月25日在平遥政府网、平遥电视台、平遥警事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县公安局办公楼217室报名。
3、资格审查:退伍军人由民政局和公安局联合进行审核;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由公安局通过公安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
4、考 核:2017年6月7日上午。考核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5000米徒手越野;测试合格标准为:退伍军人为26分钟以内,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为28分钟以内;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到底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进行加试决定;如本类人员中出现缺额,从其他类合格人员中调剂补充。
5、体 检:2017年6月8日上午。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分别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本类人员中出现缺额,从其他类合格人员中调剂补充。
6、政 审:2017年6月9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县公安局组织。
7、公 示: 2017年6月10日—16日,在平遥政府网、平遥电视台、平遥警事微信公众平台对符合录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为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人员全部实行以月考核,工资与绩效挂钩,违反合同管理规定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平遥县合同制辅警招聘领导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