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在动态环境下驾驭全县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确保国家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期间全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全,切实提高治安巡防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晋政办发[2017]23号文件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文职辅警10名,勤务辅警30名。文职辅警在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勤务辅警在退役军人中招聘。文职辅警与勤务辅警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招聘。
二、招聘及限制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榆社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了解公安业务,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身高要求:168cm及以上;
5、年龄要求: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及之后出生);退役军人为45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17日及之后出生)
6、性别要求:男
(二)报名限制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如有纹身、刺青等)。
三、招聘办法及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
(一)公告
公告时间:从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5日;
公告方式:榆社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从2017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6月2日止,在榆社县公安局一楼大厅报名。报考人员按报考职位分别填写《文职辅警人员报名表》、《勤务辅警人员报名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www.yushe.gov.cn/)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文职辅警人员);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7年5月17日之后;仅限报考文职辅警人员);
4、县民政部门出具退役军人身份证明(仅限报考勤务辅警人员);
5、县计生局出具已婚人员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仅限已婚人员);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入体检。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6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参加体能测试(若出现成绩相同者,则全部参加体能测试;如不达1:2的比例则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
测试标准按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项目为:10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测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体检、政审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得分测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人员并组织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体能测试分高者优先,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文职辅警以学历高者优先;勤务辅警以军龄长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审查相关规定进行政审。拟招聘者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政审合格者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试用期相关规定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和单位缴纳保险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拨付。
聘用人员由榆社县人社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五、招聘纪律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严肃以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
七、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榆社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榆社县招聘文职辅警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