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市财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因评审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工程造价方向专业技术人员5名,资产评估专业方向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从业经验、2015年前已取得全国造价员、助理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的报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工程造价方向报名人员学历或从业资格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工程造价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有志向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其他工程类专业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已取得全国造价员(2015年以前已取得)、助理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有一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编制、审核从业经历且有愿意今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
4、资产评估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学历或从业资格要求:第一学历须为资产评估类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志愿从事征地拆迁评估、审核、审计工作的其他专业毕业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办事能力,且有一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征迁评估、评估审核审计从业经历的,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毕业(不限专业);取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
5、具有良好的微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此次招聘计划未满,另行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枣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人:谭倩倩;邮箱:760792761@qq.com;联系电话:0710-6210366)。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
三、招聘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考试共分四个环节进行,即面试、体检、试用考察测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各环节分别实行依次进行,分别淘汰,成绩互不挂钩办法,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通过后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水平考试。
四、录取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考察测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才派遣,聘期三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合同。个人人事档案由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管。
派遣期间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被派遣人员签订《派遣人员管理合同》。
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考核、考试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五、相关待遇
一般试用人员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费1000元,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暂定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及枣阳市政府批复的《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实行基础绩效工资+年度(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补贴的办法执行。同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六、本简章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