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名(说明:需承担现场监管任务、夜间执法及应急执勤任务,较适合男性),专业要求为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调度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月平均收入不低于5000元,并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6月1日9:00至2017年6月7日17:30期间登陆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招聘聘用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714-651178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4-6390871。
(二)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1日9:00至2017年6月7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分别占50%)综合测试,共计收费100元整。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6月9日9:00至2017年6月10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由黄石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内,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若达不到1:3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黄石经济技技术开发区人社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3、面试方法
面试由黄石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具体时间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通知。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接受考察。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十、纪律监督
1、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应聘的,责任自负。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