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通知》(兰组通字〔2017〕34号)文件要求,七里河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24名,分别下派到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七里河区民政局从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政工工作经历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记录的;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七楼会议室(七里河区吴家园西街117号)。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员身份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蓝底)。有党务工作经历的提供党务工作经历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务基础知识和党章、党规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如发现有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
初步录取人员确定后,由七里河区委组织部、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对人员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体检。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由七里河区委组织部、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兰州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由七里河区就业服务局确定的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党建专干签订年度《派遣协议》,由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续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对经年度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1.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待遇参照《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2000元,基础性绩效工资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党建专干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并购买“五险一金”。
2.新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专干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并购买“五险一金”。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由七里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赖文瑛
联系电话:2323535
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组织部
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