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轮台县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安保人员4名、电路维修工2名、水暖工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轮台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崇尚安保职业,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3.年龄25—35周岁(1983年1月—1992年1月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60cm以上,无口吃、色盲,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安保人员为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拥有保安证者可优先聘用,电路维修、水暖工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政府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流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10︰00时至4月21日18︰30时(北京时间)5天。
2、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愿意从事保安、维修服务工作的对象携带身份证、政审表、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体检表及复印件到轮台县人民政府401办公室报名,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和把关,县人社局配合。
3、政治审查:此次招聘保安人员将安排到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要求聘用人员填写政审表,通过所在社区(村委会)、派出所、乡镇确认政治、思想、维护稳定方面无任何问题,加盖公章后交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集材料和县公安局一起核查。
4、培训: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体能训练,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5、签订劳动合同。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待遇
公开招聘的保安人员、维修工全部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继续聘用,也可解聘。聘用期间所聘用保安人员工资为158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金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由聘用单位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纳 “五金”个人承担部分,其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