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益性岗位),延边州接待办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延边州内城镇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办理失业登记证,并可以困难认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 28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州接待办公室综合处报名(延吉市延龙路168-1号)。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2张;《2017州州接待办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可在延边州接待办党建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州接待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写一篇文章,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接待办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州接待办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接待办公室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接待办党建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联系人:金今姬
联系电话:0433-50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