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平、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平安办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
招聘单位:区委政法委,招聘岗位:区平安办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平安办工作。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规定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政法委员会于2017年4 月7日前通过澄海人力资源网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 4月17日至2017年4 月19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区公安大楼8楼政法委政工室 (联系电话0754-86982171 )。
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平安办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区(县)以上计划生育证明;
4、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
资格审查: 区委政法委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招聘实行竞争性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时间初定于 2017 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澄海人力资源网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参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要求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澄海人力资源网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要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澄海人力资源网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澄海人力资源网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754—86982171。
联系人:肖斯永
地址:澄海区文冠路公安大楼8楼
监督电话:0754—85887201。
1: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安办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平安办专职司机报名表.doc
3: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平安办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