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办法》规定,市政府将采取社会公开招聘和定向招聘的办法遴选聘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复议委员会)委员36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第三届复议委员会公开招聘委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复议委员会委员是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通过参加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案审会议,参与行政复议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
二、公开招聘委员名额和任期
这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委员3名。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市政府遴选并颁发聘任书,任期3年,可以连任。
三、定向招聘委员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经常居住地为本市;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审议或者研究工作。
四、报名方式
社会热心人士有意应聘公开招聘委员的,请到市政府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履历情况(填写《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申请表》即可)申请表格可到汕头市法制局网站(fzj.shantou.gov.cn)下载或前往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立案科索取;
(二)报名者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校对后退还);
(三)报名者个人认为能证实其符合委员条件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应聘材料一式两份,迳送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立案科。截止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
市政府将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聘任。
报名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11楼1110室
邮政编码:515037
联系电话:0754—88988252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