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余市教育、卫计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才字〔201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江西省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代码、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见《2017年新余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信息表》(附件1);
(二)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的附件执行(附件2);
(三)年龄截止计算时间:30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时间1987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年龄截止计算时间1982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布招聘信息
经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委人才办审批后,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安排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编委办公室、招聘单位组团赴南昌大学现场招聘,新余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
招聘时间:2017年4月17日-19日。
招聘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研究生楼三楼301教室(八一大道461号)。
五、招聘程序及形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 4月1日8:30至4月10日下午17:00止。
3.报名程序。应聘考生可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相关信息。
4.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确认打印报名表,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止(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八一大道461号)研究生教学楼三楼301室。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③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余市委人才办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投档报名、资格审核、是否符合开考比例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17:00止。
2.领取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八一大道461号)研究生教学楼三楼301室。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 上午9:00开始。
2.面试形式:采取现场命题(公共医学知识)+考官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试题由评委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现场确定。通过面试,从多个方面了解应试者的医学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与求职动机等。面试时间10-15分钟。
3.确定聘用人员:由考评组进行综合评议,分专业、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聘用意见。如果出现同岗位拟聘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进行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4.面试程序结束后,如出现有人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一)在体检、考察、聘用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体检,待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三)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新余市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拟聘用的急需紧缺人才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0-6736011(市人社局) 6420508(市卫计委)
考务咨询电话:0790-6736962
附件1:新余市2017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赴外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研究生专业分类目录.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