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县信访局等单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测试考察、择优选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募计划
计划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40名。其中县信访局47名、县扶贫办55名、县法院23名、县检察院15名。具体招募计划见《涡阳县2017年公开招募部分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募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计算机基础,熟悉办公软件应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募方法和程序
招募工作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测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派遣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募公告通过亳州人事考试网、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统一发布。招募工作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亳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00至2017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涡阳县2017年公开招募部分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9日12:00前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9日16:00前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缴纳测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测试费用45元。
确认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计划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7年4月14日从亳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操作。
测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测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四)资格复审。依据测试成绩和招募岗位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字录入单项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文字录入单项测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第二次测试,第二次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募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五)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募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证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派遣及待遇。所招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实行劳务派遣,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并派遣至用人单位。
所招募的人员月工资1800元,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管理,用人单位考核、使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为:
1、政策报名咨询:0558-7233701(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2477(县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