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检验检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正厅级直属检验检疫局,依法担负着宁波地区及从宁波口岸出入境的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的重要职责。全系统共有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支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本次招聘共涉及宁波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宁波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北仑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慈溪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宁波检验检疫系统现有事业编制人员292人,其中97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共有实验室35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4个、区域性中心实验室4个;共有实验用房6.9万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5.2亿元,可开展检测项目180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及步骤
㈠ 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7年3月30日9时—2017年4月5日17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检验检疫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请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凡不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请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填报信息与真实证书、证件等不相符合而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 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0日。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期间报名系统将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3. 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2017年4月14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20日9时—2017年4月21日17时。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㈡ 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部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4月23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nbciq.gov.cn)政务版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生证、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产生的面试入围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3.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 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nbciq.gov.cn)政务版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
㈢ 体检和考核
1.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2. 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查阅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㈣ 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会在我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不能按时报到、弄虚作假或有其它不得聘用情形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和咨询
我局纪检监审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7021717。
有关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拨打电话:87021725、87021733。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