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号)精神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派驻成都的办事机构,工作区域包括四川、重庆、西藏自治区,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管,事业编制,公益一类,正处级。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交流协作的协调、组织、服务工作;疏通我省与驻地及工作区域的商品流通渠道;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招聘人员数
根据我办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名。
三、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岗位性质、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1、经协科文员
2、信息科文员
(二)岗位职责
1、组织协调以川、渝地区为重点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助开展和举办有关经贸合作活动,为广东企业在内地发展提供相关服务。
2、政务及经贸信息的调研、采编和报送。
(三)岗位性质
管理岗位。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报名者(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均需在本次招聘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完全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年龄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所学专业为中文、财经、管理类及相关专业。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经贸信息分析、文字表达和语言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形象较好,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因工作需要,持有汽车驾驶证、会计证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uangdongxn@126.com。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六、资格审查
(一)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复审和考试。
(二)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参与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获奖证明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七、考试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同时,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
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单位申请查分。招聘单位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内容包括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办事处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办领导、办公室等处室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10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确定的面试人选资格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4、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面试人选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八、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粤府驻成办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粤府驻成办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前述程序办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广东省人民政府成都办事处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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