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一、引进人员范围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和省级重点学科、省属重点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本科毕业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认定的海外留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引进计划和报名资格
计划引进22人。详见《沂南县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本科学历引进人选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双学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已在临沂市区域内就业的(签订有关劳动就业合同或聘用合同);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12月1日至12月5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与网上打印准考证。12月7日至12月8日在我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于12月16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4)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材料。
4、面试。12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报名应聘人员专业类别,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3的全部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学士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加1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免于面试,直接进入考察。
5、考察。考察工作实行百分制评分。考察结束后,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按照面试成绩占50%、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博士研究生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并由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选(如总成绩并列,按其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体检。按照1:1比例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7、公示。对拟引进人选在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临沂党建网(http://www.linyidj.gov.cn)等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8、聘用。引进人选应于公示结束日起1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引进的优秀人才列沂南县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为丰富个人阅历,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培养懂经济、会管理的专业型人才,本着专业对口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引进人员先到企业挂职锻炼5年,挂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业绩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调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沂南县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电话:0539-3251191。电子邮箱:yn0539@163.com。
附:1、沂南县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
沂南县引进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1
沂南县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
序号 |
专业要求 |
引进数量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相近相关专业 |
5 |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和省级重点学科、省属重点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本科毕业生;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部认定的海外留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
引进的优秀人才列沂南县县直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引进人员先到企业挂职锻炼5年,挂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业绩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调配工作。 |
2 |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及相近相关专业 |
2 | ||
3 |
材料类专业、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 |
1 | ||
4 |
矿物加工工程(水泥工艺方向)及相近相关专业 |
1 | ||
5 |
动画及相近相关专业 |
1 | ||
6 |
化学工程与工艺及相近相关专业 |
1 | ||
7 |
车辆工程及相近相关专业(熟悉汽车、电气、底盘、车身等相关构造) |
1 | ||
8 |
电子商务及相近相关专业 |
1 | ||
9 |
艺术设计及相近相关专业(装潢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 |
1 | ||
10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及相近相关专业 |
1 | ||
11 |
生物工程、生物科学及相近相关专业 |
1 | ||
1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等相近相关专业 |
1 | ||
13 |
文化产业、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及相近相关专业 |
3 | ||
14 |
土木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及相近相关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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