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武强县就业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辅警人员12名,有关方案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数
交警辅警:1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交警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男性:年龄为20至26周岁。
5、退役士兵8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4名。
6、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7、具有衡水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15日。
报名地点: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局窗口
报名电话:3821701
(二)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资格审查和缴费: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 3月17日8:30-17:30在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6:4折算计入总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3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武强县实验中学。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定面试人员:县就业服务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3月21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可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7、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9、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审查时间为3月24-25日,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10、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考生,由县就业服务局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11、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招聘人员待遇。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并加三险(养老、医疗、工伤)单位部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