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因国际化建设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国际化工作的人员29人,均为管理岗位。
符合校内应聘条件的校内事业编制人员,请按照 《浙江大学国际化工作岗位校内招聘启事(一)》 应聘。
其他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以下要求: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35周岁及以下;
3.英语水平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CET6≥570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
(2)TOEFL(IBT score)≥90或IELTS≥6.5;
(3)有2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并获海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4.本科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或海外知名高校者优先考虑;
5.有高校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其他应聘人员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5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4月5日,应聘人员请 登录网站点击应聘。
应聘人员请将《浙江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贴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英语成绩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国际化工作岗位”,文件太大可打成一个压缩包)在“上传简历”处上传。
2.简历筛选。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
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每个考试环节设置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25%、35%计入总成绩。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英语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英语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综合能力笔试之前,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笔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归国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英语成绩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成绩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3.综合能力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写作及综合应用能力。
4.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三)双向选择
入围人员和学校相关用人单位(学院、系、部门)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学校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到,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考试、体检、考核、拟聘等资格,或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1.浙江大学网站(http://www.zju.edu.cn/,“公告”);
2.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
(二)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人事处咨询。
人事处联系方式:0571-88981959 张老师
浙江大学
2017年3月21日
附件:浙江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