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湖州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湖州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2人。分别为财务会计、计算机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各1名。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具有湖州市(含三县二区)户籍,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中共党员优先。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工作5年(含)以上且具有相应工作经历3年(含)以上,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计算机技术、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
5.身体健康。
本次选调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1日。
五、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湖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615室)。
3.携带资料: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
(三)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水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名不足3人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由市委政法委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知识、实践操作等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考察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复查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考察评分占总成绩的30%。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讨论,按相关规定对拟调任人选在湖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 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接到反映,经核查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必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同时,报告人力社保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函告现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
2.考察结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吴惺,电话:2256833,传真:2252395。
4.监督电话
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组:2256870。
湖州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