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近海经济区、综合保税区辽中片区作为全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承载着传统产业化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重任。根据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文件《关于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和综保区辽中管委会招聘政府雇员的请示》(沈近海管字【2017】6号)及区政府、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沈阳近海经济区、综合保税区辽中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招聘对象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综合素质优,对沈阳近海经济区管委会、综保区辽中管委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报考专业参照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招聘对象: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1、公告
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aozhong.gov.cn)、辽中区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28日。
2、报名及资审
资审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8日,每天8: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联系人:郑松鸣 联系电话:024-87821329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见附件),带近期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书(见附件2),现场登录学校校园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成绩。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辽中区第二初级中学(辽中区新华街39号)
出题范围:试题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要求: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当天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附电话通知)。
要求: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1:3比例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足可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5、公示总成绩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6、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电话通知。
要求:参照省考公务员体检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体检。
7、考察:
经资审、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办相关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凡声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中介机构、个人等误导报考者的,圴与我单位无关。望广大应聘者周知。
六、人员管理办法
1、劳动合同管理:招聘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能和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可不再签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只缴纳工伤保险。特别约定2017年高校毕业生试用期3个月。
2、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如复审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延录取。
3、在试用期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延录取。
4、薪酬待遇:政府雇员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依法缴纳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