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镇(社区)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改变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的现状,经钟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镇(社区)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8名(其中疾控中心61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钟山区各镇(社区)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并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拟计划招聘钟山区各镇(社区)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8名(其中疾控中心61名),详见《2017年钟山区各镇(社区)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制卫生技术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国户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放宽到中专。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单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2.截止2017年3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钟山区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负责组织,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凰新区)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咨询电话:0858--8691782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自带U盘拷贝已填写的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报名花名册可在魅力钟山、钟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自带U盘拷贝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相片格式为JPG,规格为彩色、白底,相片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考务费不收取现金,请自带银行卡刷卡支付。支付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报考人员签字确定后留存,另一份交由报名资格审查处保存。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钟山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格可在魅力钟山、钟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自带U盘),因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规定,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缺考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钟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经本人申请,可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本人不同意调剂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退还其报名费。
本次报名现场不进行印证材料审核,考生本人对所填报名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支付凭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招聘公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加分及资格审查
(一)加分
1.加分政策。
(1)属纳入钟山区编外用工管理的在岗人员或在钟山区登记备案的在岗村医,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折算前)。
(2)报考人员具有拟招聘职位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折算前)。
(3)报考人员具有拟招聘职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0分(折算前)。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区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仅限一次,不可累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对象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2比例以内(含1︰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区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相关证明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审查结束后,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审查的职位,在递补审查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审查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招聘计划取消及减少情况在魅力钟山、钟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最后1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魅力钟山、钟山区卫计局和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再出现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决定。
九、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招聘公告。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政审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7年3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7.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对于进入考察阶段的2017届毕业生,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推迟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或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十一、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订合同的,取消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拟签订合同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对于进入签订合同环节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在未正式毕业前暂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暂不签订劳动合同。拟签订合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签订合同资格。
十二、待遇保障
1.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与区卫计局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五年以内(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是否需要续签,根据岗位设置需求,由钟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后决定。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考核工作由区卫计局负责。
2.工资标准:合同制卫生技术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职在编卫生系统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合同制卫生技术人员不纳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及奖金分配范围。
4.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427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签订合同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为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