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旗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旗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形式确定劳务公司,并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相关职责及有关事项。劳务公司在领导小组的协助和监督下,根据岗位需求,通过考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工资、被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劳务公司管理服务三项费用统一列入财政预算,由旗财政按月支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共计80人(招聘应届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5%,即不超过12人),其中阿镇地区医疗机构岗位招聘50人(包括为旗蒙中综合医院招聘蒙汉兼通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4人),基层卫生院岗位招聘30人(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参加报考。
2.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为护理专业。
3.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出生年月日在1986年12月31日以后;现为伊旗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原机场医务室)的临时受聘人员或储备人才,出生年月放宽至1971年12月31日以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犯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参加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中标的劳务公司在领导小组的协助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录取及分配、体检、公示、聘用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将在鄂尔多斯人才网(www.eedsrcw.com)、伊金霍洛之窗(www.yjhl.gov.cn)等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和媒体发布。
(二)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2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77-8684505 0477-8691927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伊金霍洛旗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可选报一个阿镇地区医疗机构工作岗位或一个基层卫生院工作岗位,也可同时选报。选报旗蒙中综合医院蒙汉兼通护理工作岗位的需要在报名表上注明,选报工作岗位作为录取及分配的重要依据。
5.报名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资格初审。由劳务公司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蒙文答卷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注明,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具有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加分:
(1)伊旗户籍加5分;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加2分;
(3)现为伊旗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原机场医务室)的临时受聘人员或储备人才,工作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
(4)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31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伊旗户籍及蒙古族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近期户籍证明1份;②临聘人员及储备人才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本人最初3个月及最近3个月的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出现小数位时,四舍五入按整数计算)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人数,并通过“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组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需持报名时所有资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因素致使所报岗位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另行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复审工作只进行一次。
3.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执业素质和执业技能掌握情况,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及分配人员,并通过“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及分配。录取分配工作参照报名时选报的工作岗位,按照“高分优选”的原则,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分配阿镇地区医疗机构工作岗位,从只选报阿镇地区工作岗位及同时选报两个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旗蒙中综合医院蒙汉兼通护理工作岗位单独录取;第二批次分配基层卫生院工作岗位,先从只选报基层卫生院工作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达不到招聘计划工作岗位数的,再从第一批次录取完毕后选报两个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工作完成后,通过“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数不足的,按照录取及分配要求进行依次递补。
(七)公示。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旗纪委监察局(0477-8691075);旗纪委派驻旗卫计局纪检组(0477-8684502)。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劳务公司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通知被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被聘人员未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根据录取及分配要求进行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被聘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未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的被聘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3300元(包括支付劳务公司劳务派遣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被聘人员基本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000元(包括支付劳务公司劳务派遣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被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工作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工龄工资50元,工资标准达到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标准后,工资不再予以增加。根据工作业绩,结合单位实际,被聘人员可享受用人单位的绩效工资。
(二)聘后管理。
1.被聘人员试聘期为一个月。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务公司与被聘人员正式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一年的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签约主体,进行续聘。
2.自聘用之日起,被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一年内未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予以解聘。
3.自聘用之日起,被聘人员在基层连续服务不满五年的,不得调整工作单位。
4.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和劳务公司研究决定。
六、其他事宜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录取及分配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伊金霍洛之窗”官方网站或“伊金霍洛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可以拔打电话0477-8684505咨询。
附件1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久易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章)
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