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卫生系统在河北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设考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4年津南区卫生系统赴河北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招聘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津南区监察局、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赴河北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采取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签约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25日-12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1)在河北医科大学设考点招聘:2013年12月4日—12月9日,考生可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中心报名(12月10日上午08: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2月10日下午在河北医科大学笔试,12月11日公布考试成绩、进行面试。
(2)在潍坊医学院设考点招聘:2013年12月11日—12月16日,考生可在潍坊医学院就业中心报名(12月17日上午08:30—11:3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12月17日下午在潍坊医学院笔试,12月18日公布考试成绩、进行面试。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根据在第一所院校招聘的情况,在第二所院校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在第一所院校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取消在第二所院校的招聘计划。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
(1)全日制普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招聘小组在河北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分别按规定时间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5、考察。由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6、选择单位。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签约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点对拟签约人员进行公示。
7、签约。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与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签约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就业协议书》。
8、体检。签约的学生毕业报到后,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对体检结果需要复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9、公示: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0、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录用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需要进行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562279022-283921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913249
附:《津南区卫生系统赴河北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招聘计划表.zip》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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