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教育:又称国民基础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是对国民实施的基本普通文化教育,也是为继续升学和就业打好基础的教育。
2、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以开发儿童身心潜能,完善和全面提高新一代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的教育。
3、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有意识影响人、培养人的活动,包括个体从出生到死亡所接受的一切有目的的社会生活影响的总和。
4、狭义的教育:是指通过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过程,即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需要,根据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在受教育者积极参与下,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其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5、教育学: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育人科学。
6、教育: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7、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定,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8、人的社会化:指通过教育活动使人的发展符合社会的要求,从自然人发展为社会人。
9、教育先行:就是要求教育要面向未来,使教育在适应现存生产力和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适当超前发展。其一是教育投资增长速度上适当超前,其二是在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内容上适当超前。
10、教育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教育一方面随社会的演变而发展变化,另一方面教育又有其自身的规律,具有相对独立性。教育的相对独立性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每一时代的教育与先前时代的教育有历史继承关系,与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教育有相互交流和借鉴的关系;二是指教育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之间的不平衡性。
11、人(儿童)的发展:是指一个人(儿童)从出生到成熟随年龄增长身体和心理两方面发生的不断发展完善的变化过程。身体的发展包括机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的增强;心理的发展包括智力和个性心理品质的发展。
12、年龄特征:年龄特征是指人(儿童)在身心发展的一定年龄阶段中表现出来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
13、教育方针: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和总目标,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14、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教育主体对于其所希望达成的结果的设定,是培养人才的总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15、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各级各类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是教育目的的具体体现。
16、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同时也包括思想道德、审美情趣、个性品质等多方面的充分发展。
17、全面发展的教育:是指为促使人的身心全面发展而实施的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18、德育:德育是使受教育者形成一定思想品德的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品质教育。
19、智育:智育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教育。
20、体育:体育是向学生传授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体质和运动能力,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
21、美育:美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22、劳动技术教育:是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养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初步掌握一定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
23、智力因素:是指在人们的智慧活动中直接参与认知过程的心理因素,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等方面。
24、非智力因素:是指在人们的智慧活动中不直接参与认知过程的心理因素,包括需要、兴趣、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等方面。
25、学制: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系统,它具体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和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等。
26、教学: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共同活动。是教师指导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形成良好思想品德的学校教育活动。
27、知识: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概括和总结。知识包括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28、技能:技能是通过练习获得的并达到熟练化程度的行为方式。技能包括动作技能和心智技能。
28、技能:技能是通过练习获得的并达到熟练化程度的行为方式。技能包括动作技能和心智技能。
29、课程:课程是学校为实现教育目的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安排的总和,它包括教学科目和学校有目的、有计划组织的课外活动。
30、课程计划: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而制定的关于学校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31、教学大纲与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某门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是确定一定学段课程水平及课程结构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每门学科教学的统一要求,是编写教科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和检查教学质量的标准。
32、教科书:也叫课本,是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具体化,它是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法的要求,系统而简明地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
33、教学原则:教学原则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它反映了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是长期教学经验的概括和总结。
34、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工作方式和手段,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的方法。
35、启发式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和学习的客观规律,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用多种方式,以启发学生的思维为核心,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的一种教学指导思想。
36、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进行教育的方法。讲授法又可以分为讲述、讲解、讲读、讲演等不同的方式。
37、班级授课制:也叫课堂教学。是将年龄和知识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编成人数固定的班级,由教师按课表分科轮流上课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
38、课的类型:简称课型,是根据教学任务划分的课的种类,有单一课和综合课。
39、课的结构:是指课的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进行的顺序和时间分配。
40、教学模式:是指在某种教学理论指导下所设计的教学活动过程的结构和程序。
41、知行统一原则:又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是指在德育过程中,既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又要引导他们进行实际锻炼,把理论教育与组织实际行动、提高思想认识与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结合起来,使学生成为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人。
42、自我教育:是指受教育者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而向自己提出教育任务,自觉实现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活动。
43、陶冶教育法:又称情感陶冶法,是指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地设置和利用各种情感和环境因素,让受教育者受到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影响的教育方法。
44、五爱教育:是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
45、教育合力:是指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在方向上统一要求,时空上密切衔接,作用上形成互补,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46、班集体:是将学生按年龄和知识水平分成有固定人数的教学班,经过一定的培养,使其具备集体特征的正式群体。它是学校进行教育工作的基本单位。
47、班集体心理气氛:是班集体大多数成员在认识、情感、意志特征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班级共同心理气氛的提高与发展,对形成良好的班级风气有重要作用。
48、班风:就是班级比较稳定而持久的作风,是道德面貌、行为态度的集中表现。
49、教育评价: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依照科学的方法程序,对教育现象、教育活动及其参与者进行价值判断,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50、教育思想:是人们对一定社会和时代的教育现象、教育规律、教育问题的认识或看法,表现为在培养人的诸多问题上的观念、观点、理论及其体系,是教育工作实践的指导思想。
51、教育机智:是指教师灵活机敏、随机应变地处理各种偶发事件的能力,以及善于因势利导、当机立断的智慧和胆识。
52、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的职业劳动中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53、师生关系:是指学校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它包括教育关系、道德关系和心理关系。
54、教育创新:是指教育工作者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
55、素质:《教育大词典》解释为:“公民或某种专业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品质”。关于素质的分类,最权威的是中央文件中分为四类,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素质、身体心理素质。
56、教育的国家化:把教育纳入国家活动之中,用行政手段发展公立学校体制,用法律手段确立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这样一种趋势被称为教育的国家化。
57、学校事故:指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由于学校、教师的疏忽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的师生人身伤害事故。
58、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予以解决,使其受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
59、教育测验:是对知识水平、情意状态、运动技能等等的数量化测定。
60、常模参照测验:是指以学生在群体中的相对位置为参照的测验。选拔性考试一般是典型的常模参照测验,如高考。
61、标准参照测验:也叫目标参照测验。是指以预先设定的目标或标准为参照的测验。水平考试一般是典型的标准参照测验,如毕业考试、各种证书考试。
62、信度:又称可信度,指测验结果的前后一致程度,表示测验分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63、效度:也称测验的有效性,是指一项测验达到预先设定的测验目的的程度。
64、区分度:又叫试题的鉴别力,是指测验能否拉开分数距离的指标。
65、教育美育:就是利用“教育美”进行的美育,即通过建立审美化的教育活动而实现的存在于全部教育过程之中的一种大美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