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4年度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现就2014年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06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招聘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网(www.ahmmhg.com)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00-1月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签署“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月1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1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12日18: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行网上缴费。于1月15日至1月17日期间,由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马鞍山市湖南路2855号一楼服务大厅人事考试收费开票窗口,国际华城小区南门对面)。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可于1月14日至1月16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其中: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妇幼保健、药学岗位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信息技术、信息管理岗位为《计算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两个科目。详见《2014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0分,低于5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专业测试程序。
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月16日14:30-17:30和1月17日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湖南东路900号五楼,联系电话:0555-2366843)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照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实际参考人员不足专业测试人员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专业测试并列人选。上述进入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笔试成绩排序的办法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面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考生所在面试组的平均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其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合成。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将拟聘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党办〔2013〕11号)文件有关规定,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人员总量管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本次公开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843(网上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调整为:0555-8880237)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55-2354185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835
《2014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有关事项由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电话:0555-236653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4年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所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