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学术》是由江苏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常熟理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大型学术杂志,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2017-2018)扩展版来源期刊。由于事业发展需要,《东吴学术》杂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编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江苏省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rczp@cslg.cn,邮件名称请按规范格式填写:姓名+岗位名称。报名、资格初审均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09:00-4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2月28日09:00-4月29日16:00。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资格初审时间范围内登陆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提供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报名表(电子材料)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材料),jpg格式。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通过附件上传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荣誉获奖等。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1、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试讲时间及地点将由常熟理工学院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由常熟理工学院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阶段)、身份证;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17年5月30日前。
(三)面试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常熟理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52251166、0512-52251271
联系人:韦老师、顾老师、孟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刘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