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一)办案辅助职位:12名;
(二)文秘宣传职位:2名;
(三)计算机网络维护职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检、法系统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七)专业要求。办案辅助职位限法学类专业;文秘宣传职位及计算机网络维护职位不限专业。专业按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未列入《目录》的,报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合同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应聘资料。应聘人员须持以下资料报名:
1.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 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4. 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武陵区皂果路978号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四)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相关事项于2017年2月20日晚公布于区检察院网站。准考证上明确考试时间及地点
五、考试相关事项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得分*30% + 专业技能测试*70%。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聘办案辅助类职位可免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按满分计算。
1. 所有职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法律知识”、“Word软件操作知识”、“Excel软件操作知识”和“PPT软件操作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 办案辅助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上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文字输入和编辑(底线要求:听打输入速度须达到8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须达到95%以上)。
3. 文秘宣传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文、新闻写作。
4. 计算机网络维护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技术。
六、其他事项
(一)编制。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
(二)试用期。本次公开招聘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服务期。本次公开招聘设定最低服务期5年,即应聘人员须在应聘岗位至少服务5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由区财政按人均不低于4.5万元/年包干拨付:初始月工资2500元左右,聘用期内每满一年月增资2%;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假期;享受误餐、加班、差旅等津贴。
(五)递补。遇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进行等额递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文彪、沈国治
咨询电话:0736-7368318、7795174
其余未尽事宜,按《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合同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施行,特殊情况报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合同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