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澧县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一楼22号县人社局窗口报名,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27、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3.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2: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未超过的岗位只进行面试。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只进行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6.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7.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本人档案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单位岗位职数与本人职称等情况予以聘用,享受拟聘岗位相应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中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36-3221604
监督电话:0736-3120011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澧县中医医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