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市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确保政法部门自觉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推动平安湘乡、法治湘乡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 湖南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聘请执法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监督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原则性强,公道正派,作风务实。
2、热心支持和关心政法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执法监督。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律素质。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没有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6、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等人员优先聘请。
二、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廉洁办案、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及遵纪守法情况。
2、接受并转递群众举报、信访,及时转达、反映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3、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提出检查和评查意见;了解政法单位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
4、督办协调领导批示、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5、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聘请程序和任期
执法监督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遴选人员范围。
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应填写《执法监督员聘请审批表》(见附件)。应聘人员经我委调查、审核后,确定聘请执法监督员10-15人,由我委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和监督证,并向社会公告。执法监督员任期暂定三年,期满后未续聘则自行解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20日。
报名材料: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时需填写《执法监督员聘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市行政中心0256室)。
联系人:熊训伟;联系方式:56768092、13975221668;邮箱:1372809189@qq.com。
中共湘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