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国有企业和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劳务派遣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审计类、工程造价专业;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者,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hhrss.gov.cn)和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www.ycthcz.gov.cn)下载并填写《亭湖区国有企业和区综治办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行政中心340室(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行政中心三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由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亭湖区财政局及劳务派遣机构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聘用
(一)考察。按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按照有关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待遇政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电话
亭湖区财政局办公室0515-66690305,89880305。
六、招聘工作监督
亭湖区财政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515-66690313。
附件:1、亭湖区国有企业和区综治办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xlsx
2、亭湖区国有企业和区综治办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