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9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自愿从事行政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4—32周岁之间(即出生年月为1985年2月17日—1993年2月17日之间),具有启东市户籍。
(二)岗位条件(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启东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地籍科办公室(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20号),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人员需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qdgtj.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有关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现场重新提交《招聘报名表》,报考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8:30~11:30,地点:启东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三楼地籍科办公室(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20号)。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组织实践操作考试、笔试、面试
1、实践操作考试:
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测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根据实践操作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6/1:3比例(详见岗位开考比例)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实践操作考试和笔试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安排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录用与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报名、面试、体检不收任何费用。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国土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3555。
五、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13-83110038。
招聘信息及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市国土资源局门口公示栏、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本简章由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岗位条件表.rar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编外劳务人员招聘报名表.rar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