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盐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简章所称文职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17名:(1)反电信网络诈骗辅助岗位8名;(2)防诈骗宣传辅助岗位2名;(3)合成作战辅助岗位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男女不限(需承担夜间值班、加班任务,男性更为适宜)。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反电信网络诈骗辅助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或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防诈骗宣传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广告、美术、影视、新闻制作等特长,有2年以上上述工作经历者优先。
合成作战辅助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或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2月1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18205105550@163.com。
(二)领取准考证
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市公安局(平安路9号)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测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四)面试
反电信网络诈骗辅助岗位、合成作战辅助岗位按照招聘人数2:1的比例,防诈骗宣传岗位按照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六)政审
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反电信网络诈骗辅助岗位、防诈骗宣传辅助岗位每月工资2500元以上,有专业特长的工资3000元以上;合成作战辅助岗位每月工资2000元以上。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警官、杨警官,联系电话:0515-83220277
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doc(39.5KB)
盐城市公安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