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单位人才队伍,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7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7年度人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7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岗位应聘条件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条件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229014986@qq.com)、邮寄或直接到我单位人事科报名,并提交个人简历、填写附件3《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三)报名地点:柳州市中山东路43号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电话:0772-2818959。
(四)报名所需材料:《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彩色证件照片;个人简历、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本专业相关毕业证和(或)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完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查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不符合报名者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报名者。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无人报名的岗位或面试后招聘不到医务人员的岗位,可在2017年5月30日前另行报名、面试。
(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确急需进人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对达不到比例、申请不开考的,或无人进入面试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对本专业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对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六、考核与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