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对象: 符合《蒲江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报考面向服务蒲江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截止2013年8月31日前志愿服务期满且经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3年6月13日至6月20日23:59。
2.资格审查:201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23:59。
3.网上缴费:2013年6月15日至6月23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蒲江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蒲江县卫生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3年7月9日至12日23:59前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A类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6月25日前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成组发〔2013〕3号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成人社发〔2012〕184号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6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到蒲江县卫生局人教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服务蒲江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26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名单与笔试成绩同时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布。
2.复审方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在规定的时间到蒲江县卫生局人教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审查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和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原件)。报考面向服务蒲江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4.缴费标准: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调减或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查单位退回本人面试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激励政策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 028-88522215。
政策咨询电话:蒲江县人社局 028-88550355
蒲江县卫生局 028-8855451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916。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
附件:《蒲江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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