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共行业类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教育教学类招聘对象
1、招聘在职教师岗位(岗位表简称“在职教师”):指具有3年及以上从教经历的在职教师,截止时间:2013年7月6日。
2、招聘毕业生岗位(岗位表简称“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11、2012、2013年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函授等)。其中2011、2012年毕业的,必须是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3、志愿者岗位(岗位表简称“志愿者”):指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
(三)公共类和教育类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年龄要求。①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6日后出生)。②岗位表中有其它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
8、岗位表中学历没有其它特别要求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即可报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3年6月28日至7月6日23:59。
网上缴费:2013年6月28日至7月7日23:59。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请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面试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号码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3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到郫县人才市场(郫县南外街何公路9号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由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指导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职位及信息。经审查上传照片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正确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确定。
4、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7月7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3年7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10日至1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7月8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和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7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7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2):“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笔试科目各占50%比例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6日。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7月11日前的工作日内交中国成都人才市场郫县分场(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收集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23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查结束的次日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为: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5)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岗位表中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报考教育教学类的在职教师岗位的提供所在从教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从教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简历等)。
报考教育教学类毕业生岗位的2011年、201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证明材料原件;201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推荐书。
报考公共行业类岗位的往届生提供个人档案保管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推荐书。
报考志愿者岗位的提供①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报考乡村规划师岗位的提供区(市)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确为乡村规划师、连续两年考核结果)。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后,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2的,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其他达到有效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即视为有效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替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予聘用。
2、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郫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未明确具体聘用单位的,由考生按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单向选择。
九、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郫县监察局028-86555555。
本公告由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7885231。
附件:1.2013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rar
2.2013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教学类).rar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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