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书记员。主要职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的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责,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者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办案纪律,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应聘人员本人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 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时,请携带近期浅蓝底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测试结束后即组织人选进行面试。
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录入测试、面试两项考试综合评分后决定是否纳入候聘人选。
六、体检
组织候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用人员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条件成熟时,将转为采取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法院工作的办法。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工资待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情况,参照现行本院聘用书记员的标准确定(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通信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68号,邮编533099;
联系电话:0776-2989610, 0776-2989719(传真)。
附件:聘用书记员报名表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