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壮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 、《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百政发〔200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桂人社发[2011]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解决乐业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技术员人员紧缺问题,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技术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及人员性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员4名,工资待遇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
三、招聘的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交通、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
(四)年龄限制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男女不限;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需填写《乐业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者填写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提供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2张、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面试前一天的工作时间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地点:乐业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邮寄地址:乐业县交通运输局 邮编:533200
联系电话:0776-7922194 0776-7928033(传真)联系人:姚瑶。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10月21日前通知符合条件人员面试考核事宜,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告知审查结果。
五、面试、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采用问答式。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全部人员面试、考核后,按表现优劣排名。面试和考核由县纪委和县人社局派员监督和指导。
六、体检
1、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考核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于面试、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进行复查,由招聘单位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考核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并在7天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七、审批与聘用
1、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根据总排名、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人员上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被聘用人员个人身份为单位自聘人员,享受与同类单位事业人员同等工资报酬,工资来源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费,由县财政局代扣,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月应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统一代扣;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费中支付,由县财政局代扣。具体待遇为:
(1)实习人员(指在学校已经修完专业课程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实习期为半年。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能服从工作安排并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月发给实习工资,数额为招聘单位相应学历在职人员工资的50%。实习结束,经考核合格,毕业之后再来工作的,其原来的实习期可计为试用期。
(2)试用期人员(指已取得毕业证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能服从工作安排并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月发给试用工资,试用工资为招聘单位相应学历的在职人员工资的7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享受与同类单位相应学历的在职人员同等工资报酬。
(4)聘用时间,自聘用之日起至通村公路硬化建设攻坚战结束止。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3年(含试用期半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乐业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县 纪 委:0776-7922127
县人社局:0776-7923455
县交通局:0776-7922194
乐业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