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四届第1号),同意那南垃圾填埋场增加6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一)化验员岗位 1名(男女不限)。
(二)办公室岗位1名(男女不限)。
(三)渗滤液处理站岗位4名(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身体健康;
(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垃圾处理事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违反国家有关计生政策的;
6、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
1、化验员岗位: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熟悉实验仪器及化验分析与检测。
2、办公室岗位: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渗滤液处理站岗位:初中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聘用期限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新增人员享受与原有职工一样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自治县市政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卫计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以及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全身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隆林各族自治县那南垃圾填埋场聘用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题。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根据面试成绩根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选。
同等条件,首先以学历高或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八、体检与考核
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含3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十、其它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把报名、面试、聘用三关,做到报名条件、岗位、结果三公开,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营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出现问题从严查处。
(三)严密工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严谨周密、环环相扣,防止作弊。加强保密工作,做到尽职尽责。
十一、本方案由自治县市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隆林各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8208882
(二)举报电话:隆林各族自治县监察局:820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