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蚌埠市公安局依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警犬训导员(政府公益性岗位)共四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警犬训导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本市常住户口(含三县);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有驾驶技能的人员优先;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司法机关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正在调查,尚未有定论的。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后依次面试择优录用的流程。
报名时间:自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8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湖路600号市公安局辅楼401室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蚌埠市常住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报名费。
2、面试
报名时,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查审,并约定面试时间。
3、面试合格后进入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蚌埠市社会管理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四、工作时间及待遇
1、每周五个工作日,警犬基地集中食宿,轮流值班。
2、待遇按市政府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18226670926 联系人:卢玥文
蚌埠市公安局警犬基地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