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人员不足的矛盾,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东乡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编外检察辅助岗位6人(男3人,女3人,本次实际招聘人数视报名、考试、政审等合格人数定)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检察事业,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户籍为江西省东乡县;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5日至1999年1月4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学籍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东乡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考试(100分)
1、笔试(占总成绩的40%):考查公文写作水平、文字录入速度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学历高低、是否党员、是否全日制、是否法律专业择优确定人选,退役、转业的优秀士官或立功士官优先确定。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等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乡县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2200元/月(含社会保险,由本人自行缴纳),并享有工作餐、加班补贴、体检等福利,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适应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东乡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236286 13970434296 (李)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