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州临川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文秘岗位1名,男女不限。
二、 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法律等相关专业,需两年工作经验,(有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经历可适当放宽),具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或文字功底扎实可择优录取。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行动力。
3.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地点:抚州临川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抚州市羊城路60号临川区征收办)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12月15日。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现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含试用期间),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3.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按照抚州临川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均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参照临川区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三、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13707947658
监督举报电话:0794-8286591
联系人: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