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卫计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委办核定编制,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713号),黔西县卫计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黔西县卫计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发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学历,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截止2016年12月1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截止2016年12月16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5.截止2016年12月16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6.截止2016年12月16日毕节市(含威宁)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截止2016年12月16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9.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10.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1.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聘用后的职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㈠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6日。详见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㈡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㈢报名地点: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黔西县迎宾路中段)
㈣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2015年、2016年资格证书未下发的,可用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联合行文发布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文件报考),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盖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公章),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报考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4.13—68职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01—12职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的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直接进入面试的职位,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先笔试后面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
(三)截止2016年12月1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四)截止2016年12月16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6年12月16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六)截止2016年12月16日毕节市(含威宁)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七)截止2016年12月16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九)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十)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二)聘用后的职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0857-4244829(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0857-4221700(黔西县卫生计生局纪检组)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面试和体检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并解释。
附件:1、黔西县卫计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黔西县卫计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1、黔西县卫计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rar
2、黔西县卫计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