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弥补警力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考试考察、竞争择优
3、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人(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有工作责任心,有耐心,有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安机关的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6周岁以下”指1979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0年12月16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口齿清晰。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内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09:00至12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12月24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2月25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按90元/人标准收取费用(含技能测试、笔试两项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岗位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市情、写作等,满分100分;
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等,满分100分。其中:特警岗位为体能测试,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支队岗位为计算机技能操作,信息通信科、审计室岗位为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方式由网站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均设在池州市城区。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月5日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特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60%”合成,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合成。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合成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上午8:00,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后,特警岗位按“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合成考生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相关待遇
1、被聘用的辅警人员工作地点为池州市公安局,实行劳务派遣方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全市统一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职工救助险),配备制式服装,由池州市公安局按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实行年度及月考核和淘汰制。
2、薪酬待遇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陆续在池州市公安局、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网站发布。
2、本公告由池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818018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监督电话:0566-281801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15日
2016年池州市公安局公安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共21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