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县政府批准,竹山县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协警”)7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协警,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在竹山县森林公安局管理下开展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后每年一签。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工资实行动态调整,据情发放加班补助及绩效奖,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纪录;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长期从事基层一线艰苦工作。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后出生) 。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湖北省户籍。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 年12月28日上午8:30—2016年12月29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人社局政务服务窗口。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用A4纸张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交报名费100元/人。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
4、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通过人员于2016年12月30日8:30—5:30到竹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为个体结构化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的确定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时,取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测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森林公安局联合进行考核。考核以调阅考生档案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及违法犯罪记录等。
(六)公示、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今日竹山网、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试用合格后,如无问题,竹山县森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县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手续。
咨询电话: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735
竹山县森林公安局电话:0719-4221219
监督电话:0719-4225235
附: 2016年竹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