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聘人数:10人。
招聘岗位:房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分乡镇报考。
资格条件: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