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铁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资政府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专业背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必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适应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环境和经常出差的工作要求;须常驻珠三角、长三角、海西等地区。
2、熟悉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方向和相关产业政策;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有招商人脉资源者优先;
5、有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6、在沿海发达地区从事相关工作或有人脉资源的人员可以兼职;
7、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12月24日。
2、报名地点:铁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铁山区政府3楼。3、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岗位的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2寸彩色照片4张。
(二)面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笔试
按面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共一张试卷)。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面试占70%、笔试占30%的比例进行计算,经区政府审核确认后在铁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政审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铁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铁山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续签合同。
四、待遇
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工资由基本工资(每年6万元)及绩效工资(每年4万元)两部分构成,绩效工资根据所聘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表现等予以核算。
铁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14-3260932
联系人:万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