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行政审批、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要热爱窗口工作,有爱岗敬业和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有一定的文字、讲解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女性,身体健康,能听懂宁波话,举止端庄,语言流畅,有较强的亲和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服务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2月14日-21日
2、方式: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近期彩照,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参加面试时将原件带来进行审核。
3、联系电话:87358210 联系人:钱老师
(二)录用方式
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录用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拟录用公示于面试结束后通过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江北区行政服务(http://fwzx.nbjb.gov.cn/)、中心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http://www.jbggjy.cn/index.aspx)网上发布通知公告。
三、聘用及有关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