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岗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物业管理岗位1名,物业管理或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宁波大市范围人,能用宁波话沟通交流,年龄30周岁以下,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
(二)环保管理岗位1名,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宁波大市范围人,能用宁波话沟通交流,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2月1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截止到12月6日
2、地点: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广贤路997号南楼728室)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工作经历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2016年12月7日下午14:00
2、地点:高新区建设管理局会议室(广贤路997号南楼728室)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五)录用
经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2016年12月1日